summerrose
昨天早晨给当事人做见证,附房款的一部分,因为银行不支持境外外币入帐,所以只好选择现金了。
到银行,希望直接存入卖方的帐户,但是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因为不知道这规定,没有带,只好不存了。但是希望银行帮忙清点验证一下。于是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10多万美元,清点了将近3个小时。没有机器,全部都是人工,用一个类似修表的用的放大镜查看。。。。。。。
2个当事人都是外国人,都惊诧存钱的要求以及点钱的方式,俺也不理解。。。。
发表于 @ 2005-04-12 09:47
伤鸡啊伤鸡!让pp赶紧倒一批来卖给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