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某对某区公安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采取何种途径解决?
A、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B、向某区公安分局申请复议
C、向某区政府申请复议 D、向市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公安局申请复议
2、某市工商局东区工商所因个体户赵某将购进的酱油转贴商标而出售,违反了国家商标法,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故吊销其营业执照。赵某对此处罚不附,向何者申请复议?
A、工商所所属的区工商局 B、区工商局所属的区政府
C、区工商局所属的市工商局 D、如工商局对工商所有授权,则应当向工商所所属的工商局
3、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
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
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 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色抵缴税款的 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由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递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
对于派出机构是否可以作为行政主体来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比较全面,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比较少,仅规定了“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排除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派出机关无法定授权、或者超越法定授权的情况并未规定,此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1、2题是2002年配套白皮第8章多选的题目第6、7题,答案是1、c d 2、b c
第3题是2002年多选第79题,答案是AC
我觉得通常来说,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一样的,只要找到了行为主体,就应该可以找到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而且,区别在于是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行政行为主体,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应该是行政主体的上一级。但是看到2002年的考试题我发现我晕菜了,有行政诉讼的被告和复议机关相同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又是出现在派出机构的情形下,让我不得不回头考虑以前做复议的时候的思路。
本来我以为对于派出机构来说,如果有法定授权,无论是在授权范围内或者超越授权,该派出机构是行政主体。而如果超越法定授权的种类范围,则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未行政主体,但是。。。。
将这些题目放在一起,我感觉有些无所适从